港股大宗交易规则

期货品种 (102) 2022-10-13 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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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大宗交易规则

1、竞价限价

港股大宗交易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每一交易单位为100股,每一买卖单位为100股。大笔买入或卖出的股票,必须以同一价格成交。

2、限价

限价指买卖申报数量,限价是指买卖申报数量之差或其限价之差。

3、交易结算

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买入股份的投资者一方(指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或机构)将有可能被停牌时,所持股份应即时结算,无须申报。

4、无负债结算制度

所谓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投资者每次买入股份必须有足额的买入股份的价值。

5、无负债结算制度

所谓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投资者每次买入股份必须有足额的卖出股份的价值。

6、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是指投资者不计后果、客观分析与判定风险和获利能力的管理。投资者可以待股票上涨时采取卖出策略,或者下跌时采取买入策略。

7、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指投资者必须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必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